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艾澤棟 魯進 任惠)
為依法打擊和懲處毒品犯罪,6·26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鼎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三起毒品犯罪案件,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并處相應罰金。
案件1:胡某某販賣毒品案
2023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期間,被告人胡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先后多次向包括蘇某(未成年)在內的吸毒人員販賣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精神藥品依托咪酯,獲利5000余元。2023年10月8日,被告人胡某某在常德市武陵區被抓獲歸案,偵查人員依法從其居住臥室床下查獲依托咪酯8.13克。
庭審現場
鼎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的規定,向多人累計多次販賣依托咪酯,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且系情節嚴重,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依法從重處罰。綜合其量刑情節,以販賣毒品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違禁品被沒收。
案件2:李某某販賣毒品案
被告人李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從販毒人員處以1200元購得依托咪酯約4克用于販賣和吸食。2023年10月13日,其以550元的價格向購毒人員莫某(未成年)銷售一小包依托咪酯。2023年10月16日,其以800元的價格向吸毒人員李某甲銷售一小包依托咪酯。公安民警抓獲李某某后,在其住所內查獲依托咪酯2.35克及其他違禁品。
庭審現場
鼎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違反國家毒品管制規定,兩次向他人銷售少量毒品依托咪酯,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其中向未成年人銷售毒品一次,從重處罰。綜合其量刑情節,以販賣毒品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違禁品被沒收。
案件3:王某販賣毒品案
被告人王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從他人處購得少量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古”)后,以300元的價格販賣給吸毒人員曾某某,另外收取曾某某好處費150元。
庭審現場
鼎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違反國家毒品管制規定,向他人販賣少量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劑,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綜合其量刑情節,以販賣毒品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法官說法:
依托咪酯多應用于臨床上的全麻誘導劑或短時手術麻醉劑,對中樞神經具有加強的抑制作用,過量吸食依托咪酯會導致神志不清、昏迷、呼吸暫停、窒息、死亡等嚴重后果。2023年10月1日起,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國家衛健委正式將依托咪酯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此后非法販賣、吸食依托咪酯均屬于違法犯罪行為。2024年7月1日起,美托咪酯等精神藥品也被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法官提醒,傳統毒品要小心、新型毒品需警惕,要增強防范意識,切勿以身試法,自覺做到拒毒、防毒,堅決對毒品說“不”!如果發現身邊有涉毒行為,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責編:周萌
一審:周芝華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